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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关于接收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大国关

按照研究生院和学院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博士考生接收报名材料等事项通知如下:
接收时间以及地点:2017年4月13日前(只接收进入复试同学的报名材料,具体时间为复试名单公布后三天内)
上午8:30-11:15,下午14:15-16:30;明德国际楼817房间。

提交材料清单: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必须带照片,格式必须规范)。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有注册)。
3、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研究员)的专家推荐书(签字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字)。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原件与复印件各1)、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 同等学力、EMBA考生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成果清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原件、复印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以上论文以发表的原件为准,我院不接受用稿通知。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8、 报考在职培养、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如果考生是高校教师或者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请务必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身份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提交。凡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缺项者视作自行放弃考试资格。提交时必须装在大号信封内,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以及导师名称、并附材料清单详表。

注: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2、复试名单、复试办法请于2017年4月10日左右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和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查询(Http//sis.ruc.edu.cn)。
3、学院博士招生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62513069。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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