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大国关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综合考核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考核工作贯彻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综合考核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学院成立博士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院长、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科负责人、系所负责人组成,负责博士生招生的全部事宜。院长、主管院长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亲自把关、亲自协调和亲自督查,组织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等参与综合考核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数量的不同,综合考核小组配备5名或以上综合考核教师。
第四条 综合考核分数线
依照研究生院规定的综合考核基本要求,学院确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材料审核成绩达到或超过80分;其他专业考生材料审核成绩达到或超过70分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具体综合考核名单附后。
第五条 本次综合考核采取差额考核的办法,学院综合考核比例约为203:100(其中硕博连读学生10人,不在综合考核名单中),综合考核小组将按照整体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第六条 综合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全部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复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和面试。
1.笔试:外语(满分50分),专业水平(满分100分/合格6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
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考试正式开考15分钟以后不允许入场,超过时间将被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准时进入考场。
2.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60分)。
考试形式:不少于30分钟的线下问答
考生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候考期间未经考务老师允许不得中途离开,保持安静,不允许相互聊天,不允许喧哗。如有违反,将取消面试资格。
第七条 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2023年3月1日(周三)13:00-17:00
地点:明德国际楼406会议室
具体报到时间如下(如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请考生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学理论专业:13:00-13:35
(2)中外政治制度和中国政治专业:13:40-14:20
(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4:25-14:40
(4)国际政治专业:14:45-15:05
(5)国际关系专业:15:10-15:25
(6)外交学专业:15:30-16:15
(7)国际政治经济学和世界经济专业:16:20-16:45
2.笔试
时间:2023年3月2日(周四)14:00-17:00(暂定)
具体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3.面试
时间:2023年3月4-5日(周六-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报到时通知或者微信通知。
注:如因北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政策变化需对综合考核安排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
第八条 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对于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未通过学历和学位认证的考生必出示原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出示原件或者证明材料,将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3.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一经发现随时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对于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未通过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务必出示原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出示原件或者证明材料,将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5.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须打印后亲笔签名。见附件1,自行下载)。
6.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须打印后亲笔签名,见附件2,自行下载)。
7. 考生本人微信名片二维码(截图,图片格式)。
考生本人的微信二维码务必真实、有效。我院后续会通过扫码方式添加考生微信,以便于沟通联系。
8. 对考生报考类别的审查、确认
报到时,考生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考生必须提交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如要变更为定向(全日制),还必须提交研究生院规定的《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定向(全日制)博士生脱产学习证明》(必须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学院向学校申请更改。报考类别一经综合考核时的最后确认,对于拟录取的考生须依据其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一律不得更改。
9.其他相关材料: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要提交报考《登记表》原件(必须有教育厅盖章)。
(2)考生和紧急联系人信息纸质版(见附件3)。请详细填写考生姓名、性别、报考专业、身份证号码、本人现用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3)考生为硕士应届生,需要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承诺书》(须打印后亲笔签名,见附件4,自行下载)。
注:①所有材料放在1个文件袋内,封面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考类别(除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返还)。
②其中《考生本人微信名片二维码(截图,图片格式》和《考生和紧急联系人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于2023年2月23日(周三)下午15点前发送到rendaguoguan2023@163.com ,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考类别,以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10.说明: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九条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1.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笔试成绩)和外语能力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成绩均为60分以上,即为综合考核合格。
2.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能力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 。
第十条 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的确定
1.综合考核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能录取。
2.报考同一专业的在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如加权总成绩相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如招考专业没有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原则上可以从与报考专业者属于同一一级学科内的其他专业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调剂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学生将单独确定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
5.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存在替考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1.对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相关考试规定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招生考试期间和考后不得向任何人透漏招生考试相关任何内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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