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大国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国际关系学院拟自2021年起,港澳台研究生招考试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核,包含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各系分专业方向组织相关博导组成,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展开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报名,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博士生直接填报报考导师。
2、提交申请材料
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2021年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以远程线上“申请-考核制”方式展开。考生报名后,可在以下时间按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为:panhaiyan@ruc.edu.cn。所规定的材料必须制作成电子版(原件需要扫描。如扫描有困难,可以通过拍照的形式),电子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和真实,将所有电子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博士须增加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并在邮件中注明手机号,在2021年3月2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指定邮箱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及时回复接收情况。如未收到回复可电话确认:010-62510626。
材料包括(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
A基础材料类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申请硕士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学历学习成绩单: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德语:DSH、TestDaF
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7)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1)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000字)。
申请博士生的还须增加以下材料:
(2)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3)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如有)。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核对的,视为提交材料不真实;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以往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并打分,按照得分排序,初步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并报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复试资格审查满分100分,合格60分。
4、复试考核
(1)复试名单将于2021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旬。
(3)复试内容与形式
①、复试将采取远程线上方式,考生须准备好身份证件, 具体安排下发复试通知时公布。
②、复试考核包括: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笔试(闭卷)。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
A.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综合考核内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或前沿问题等。
B.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90分合格)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等。
C. 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合格)
外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和口语能力。
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专业课,两门加试科目的考核在同一面试单元进行,各50分,加试科目须及格,远程线上展开。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录取的基本要求是考生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学院专业规定的所有考核环节。我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考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国际关系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其他
1、学院只接受录取类别为全日制的考生报考。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3、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邮编:100872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10-62510626
email:panhaiyan@ruc.edu.cn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明德国际楼816房间
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sis.ruc.edu.cn(将在学院网站公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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