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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莹 | 国际援助视域下的文化遗产外交:表象、实质与启示
来源:人大国关

内容提要

文化遗产外交是近年来西方学界新创设的一个学术话语,旨在描述围绕文化遗产保护而进行的国际交流合作及协同治理的外交行为。在学术层面,它是遗产人类学与外交学的交叉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因文化主流化在国际发展议程中的凸显,文化遗产外交与国际援助中的人道主义救援和发展援助开始紧密相交。多边文化遗产外交实践呈现出多元行为体依托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协作助推国际援助,实现贯通文物保护、人道救援、社会发展、灾后重建等多个领域的跨国治理;双边文化遗产外交则因欧美主要国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被全面纳入其官方发展援助之中。尽管文化遗产外交的基本表象因其扶危救困和助力发展国际援助的特性而广受好评,但在其积极正面的外观之下也隐含着特定主权国家精细计算之后的多重外交考量。对在文化遗产外交领域刚刚起步的中国而言,携坦荡历史促多边文化遗产外交,以双边文化遗产外交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开启对文化遗产外交的总体战略设计和相关跨学科研究,应是中国文化遗产外交实践与学术探索的可行进路。

关键词

文化遗产外交;文化主流化;国际援助;人道主义救援;发展援助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传承与持续演进的重要成果和物证,也是实现不同文明之间交流互鉴的独特载体。因其“穿越时空”的历史文化价值,文化遗产保护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重视。然而,由于暴力冲突、自然灾害、资金与技术能力所限等众多原因,世界上从史前遗址到标志性古迹等众多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乃至损毁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常常与冲突和灾害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以及与之伴生的贫困、失业等社会发展问题彼此交织。随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出,文化遗产保护首次被纳入国际发展议程。在这一背景下,由西方主要国家主导和参与,由相关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推动,将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纳入国际援助之列的文化遗产外交实践,在近年来异常凸显。这一凝聚全球各类行为体之力,横跨文物保护、人道主义援助、灾后重建和社会发展等多个领域的跨国治理行为,虽然大多数呈现积极、正面的表象,但在实质上却隐含着主要西方国家的多重战略考量。从文化遗产外交的基本概念和具体实践切入,探究主要西方国家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治理表象背后的真正战略意图,应成为中国开启自身文化遗产外交顶层战略设计的起点。

一、相关概念阐释与主体作用明晰

由于涉及多学科交叉研究,要清楚解析文化遗产外交的内涵,需汲取遗产人类学、外交学及国际发展研究等多个相关概念,并明晰文化遗产外交实践本身的重要实施主体。

(一)遗产外交、文化遗产外交及其与国际援助的交叉性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相关界定,“遗产”(Heritage)是指由人类文明的创造和自然界的变迁而形成的杰出艺术典范和致美自然奇观,它主要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大类。貌似与“遗产”相去甚远的“外交”,是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而进行的各种外事活动的总称,也是国家阐述、协调和确保自身特定或更广泛利益的手段。“遗产”与“外交”这两个名词对搭,已然成为近年来西方学界生发出的一个全新学术话语。它给人的某种陌生感和新鲜感,一方面说明从属于人类学的遗产人类学与国际关系学项下的外交学之间总体尚有距离,另一方面则显示出这两个学科的交叉研究业已开始。最先提出“遗产外交”这一话语的是澳大利亚学者提姆·温特(Tim Winter)。他不仅在相关领域著述颇丰,而且对两个学科间曾经的绝对分野及由此产生的信息有自己的独到判断。在他看来,国际关系学者因对物质世界(material world)的关注有限从而对“物质文化之于当今时代的外交和国际事务的作用”不够敏感;而在遗产保护领域,文物专家们则重点关注遗产保护的具体内容、原则和方法本身,很少触及对治理和全球化等与国际层面遗产保护合作直接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温特看来,“遗产”虽然是一种非人类(non-human)行为体,但它可以将遗产保护的提供方与接受方建立关联,这就使之成为“具有广泛外交关系的工具”;反过来,“外交”这一概念则完全可以借助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的相关意涵,被用于对国际层面的遗产保护合作治理进行深层分析,从而“揭示遗产保护在与构成国际政治话语关系的逻辑和机制交叉时,缘何呈现出特定的结构和形式”。温特特别强调,在这一过程中,“遗产”之所以能被“外交”激活,是因为它涉及诸如人类“共享的文化”(shared culture),甚至是同一的文化的概念。据此,温特将“遗产外交”界定为“能够使各国之间共享的文化和自然历史成为交流、合作及合作治理主体的一整套流程”。本文所集中关注的“文化遗产外交”,可以较为通俗地理解为:由主权国家主导或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推动,旨在促进各国间文化遗产保护的交流合作及协同治理的外交行为。在中国的文物保护语境下,文化遗产外交的准确对接话语是“文物援外”,即旨在帮助保护他国特定文化遗产(特别是已达世界遗产级别的文物)而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技术转移和专业人员培训的对外援助行动。

据其基本概念特征可知,文化遗产外交的核心目标是在国际层面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治理。这一合作治理进程一般涉及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在文化遗产面临冲突和灾害威胁时进行合作性保护与预防,另一个是对特定贫困和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能够带动当地发展的可持续性保护。显然,前一环节与国际社会面对人道主义灾难或危机时旨在舒缓不幸状况、拯救生命、提供紧急救助的人道主义救援紧密相关;后一环节则与旨在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发展援助形成明显的交叉情况。而作为国际发展议程重要环节的人道主义救援和(长期)发展援助恰恰是国际援助的“一体两面”。文化遗产外交与国际援助对接的逻辑在于:对特定文化遗产的保护乃至进一步开发,完全可以被纳入从灾害和冲突中的人道主义危机救助到促进经济和提高社会福祉的发展援助等一系列的国际援助行动之中;通过提供资金、物资、技术等方式,以文化为核心,将融合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重要素的一揽子援助手段付诸实践,以期获得明显的发展成效。与之耦合的是,2015年推出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有八项大目标提示文化在其中的杠杆作用,更有第11.4项明确强调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之于国际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也正是近年来在国际援助层面被不断强调的“文化主流化”(Cultural Mainstreaming),即推动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贯穿于国际援助始终。

(二)“文化主流化”的凸显与文化遗产外交的主体构成

近些年,在陆续出台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规范中,将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在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和发展援助中全面凸显的“文化主流化”,已经成为助推文化遗产外交实践的重要先导。2013年,文化遗产国际保护业内顶尖政府间国际组织之一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推出了《预防并减轻冲突及灾害的多伙伴长期倡议》,旨在加强主权国家在复杂且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以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能力。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了《强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武装冲突事件中的文化保护和文化多元主义促进战略》,并在随后又跟进推出该文件附录,进一步规范了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等突发事件中的文化保护问题。2017年,著名文化遗产保护类非政府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出台了《世界遗产文化财产创伤后恢复和重建指南》,在重点关注世界遗产级别的文化财产保护的同时,强调要实现文化遗产的复原必须解决更广泛的社会、环境和经济问题。2018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的《关于文化遗产恢复和重建的华沙建议书》则在文化遗产的国际保护原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做出任何恢复和重建的决定之前要理解遗产价值,并将其与当地社区对该遗产价值的认识彼此融合;在恢复和重建进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并使当地社区和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在国家和国际行为体充分参与下,对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全方位合作治理等。事实上,2013年ICCROM文件和2015年UNESCO文化战略及其附录所凸显的“文化主流化”说明,文化遗产保护在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中正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17年的ICOMOS指南和2018年的UNESCO文件中所强调的“文化主流化”则揭示了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际发展援助实践,并遵循相关价值原则实施合作治理的重要性。

尽管上述文件皆为“国际软法”,但遵循这些国际规范已成为绝大多数主权国家普遍认可的国际共识,其原因在于:业内最具威望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凭借极高的技术权威,既是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纲领性文件的缔造者,又是主权国家文化遗产外交实践中所遵循的技术规范和原则标准的引领者。这一过程涉及的最为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就是UNESCO。它通常不仅负责出台业内最重要的纲领和指南,还是承担国际层面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治理项目的统筹者和组织者。而UNESCO的科学技术支撑则来自部分政府间组织(如ICCROM)和众多非政府性质的权威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等。因此,这些权威政府间国际机构和国际非政府组织自然是文化遗产外交的重要参与主体。当然,文化遗产外交最为重要的实施主体无疑是主权国家,特别是一些具备资金、经验和技术优势的欧美发达国家。其双边文化遗产外交的运作机制大多呈现出政府与本国非政府组织协作的基本架构。例如,美国官方机构国际开发署(USAID)和美国文化保护大使基金(AFCP)等经常携手美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史密森尼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e)、盖蒂保护研究所(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和国家地理协会(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等;英国外交部则与英国文化协会相依傍;荷兰外交部、外贸与发展合作部、教育文化科学部长期与荷兰克劳斯王子文化发展基金会(Prince Claus Fund for Culture and Development)合作;法国外交部则与冲突地区遗产保护国际联盟基金会(ALIPH)对接。获得声望上的背书和技术层面的支持,显然是主权国家选择与文化遗产保护类政府间机构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密切协作的原因所在。

二、文化遗产外交实践的总体表象

随着文化遗产不断成为战争、武装冲突和恐怖袭击的目标,大量作为一国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遗产在“炮火”之下亟待抢救和修复。然而,冲突地区文化遗产的重建和复建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力,单一国家往往力有心。这就使得全球总体的文化遗产外交实践呈现出大多数国家依托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多边外交渠道,少数欧美发达国家因实力雄厚而出现采取双边外交路径的局面。

(一)多边文化遗产外交:多元行为体依托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协作助推国际援助

在抢救和保护冲突或灾害地区文物的多边文化遗产外交中,更多主权国家要么联合组建自己的政府间机构,要么向拥有技术权威和组织能力的政府间国际机构提供资金。法国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牵头创建并有多国参与的冲突地区遗产保护国际联盟以及欧盟与UNESCO协作下的“重振摩苏尔和巴士拉精神”(RSMB)项目,便是两个典型案例。

2017年,由法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两国倡议成立,同时由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卢森堡、摩洛哥和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参与的ALIPH十分年轻。它旨在汇聚成员国资金直接组织调配各类行为体组成的专家团队,以帮助修复遭受大规模冲突破坏的文化遗产。目前,ALIPH在阿富汗、厄立特里亚、伊拉克、黎巴嫩等22个曾经或正在遭受战乱侵袭的国家运作了近100个项目,提供资金超过3300万美元。2018—2019年,伊拉克国家文物和文化遗产局(SBAH)、法国卢浮宫博物馆和美国史密森尼学会的文物专家在ALIPH的资金资助之下共同合作,在对伊拉克摩苏尔博物馆进行实地评估和藏品收集的基础上,实施了包括拆除屋顶实弹、支撑坍塌地板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稳定措施,最终使博物馆的藏品得到清理、排序、记录和妥善保管。2019—2020年,该联盟向专注于档案、手稿及古籍整理修复的意大利非政府组织阿米莉亚(AMILIA)提供资助,完成了对2012年遭遇恐怖袭击的马里廷巴克图(Timbuktu)3000份历史手稿的修复工作。ALIPH的众多项目集中关注冲突地区的文化遗产修缮,很少直接涉及发展援助而更贴近人道主义救援,其突出特点在于:该联盟本身是由多个主权国家构成的政府间组织;与之合作并分布于ALIPH全球各个项目的文物保护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来源机构比较多元,涵盖了文保类的当地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相关大学和博物馆等多种类型。

与ALIPH不同,更多的主权国家(或主权国家构成的超国家组织)选择向UNESCO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提供资助。以UNESCO领导下的文化遗产保护旗舰项目“重振摩苏尔和巴士拉精神”为例,该项目由UNESCO统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欧盟委员会提供资金,由伊拉克政府负责落地对接。众所周知,摩苏尔和巴士拉是伊拉克的两座历史极为悠久的古城。在经历了伊拉克战争和美军对盘踞在此的恐怖主义组织的大肆空袭之后,城中多个重要历史建筑在战火中毁于一旦。不仅如此,战乱还导致城市失业人口的增加,各种社会矛盾纠缠不清。显然,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活物资调配分发这类一般性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举措能够解决的。于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欧盟分别于2018年4月和2019年2月向UNESCO提供总值5040万美元和2000万欧元,用以支持该项目与联合国伊拉克恢复计划的配套实施。该项目目标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历史城市景观的恢复和重建来解决就业问题,最终促进社会凝聚力与和解。具体而言,就是把这两座城市的文化遗产重建项目与就业机会的创造、青年人的技能培育以及加强文化凝聚力等目标统一起来执行。于是,在主要破损文化遗产被复建的同时,两座城市中的上千青年、特别是建筑业中的半熟练和非熟练青年劳动力获得了在岗培训机会。此外,城中的伊拉克中小企业和各类协会也在资助之下围绕修复后的文化遗址特色组织多样的社会文化活动,加强伊拉克社会整体的文化认同。事实上,这一文化遗产外交的初始起点是对城中居民实施可持续性的人道主义援助,即解决因战乱导致古城损毁背景下普通百姓的生计困难问题,以及流离失所的民众重返家园的问题。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作为援助的主线,将当地年轻人的就业、社会经济重振、遗产修复后预期激发的文化认同,以及未来潜在的文化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这一过程中,起始于人道主义援助的文化遗产外交最终又融入发展援助的实践和话语之中,从而完成了人道主义援助和发展援助两者之间的自然衔接和向可持续性援助的转化。总体来看,这是横跨文物保护、社会发展、灾后重建等多个领域的跨国治理典范。

(二)双边文化遗产外交:欧美发达国家官方发展援助的重要维度

在双边文化遗产外交的发起国中,最为活跃的往往是经济实力雄厚、保护技术先进,保护经验丰富的欧美发达国家。同时,其双边文化遗产外交都被纳入各自的官方发展援助之中。

荷兰是文化遗产外交领域非常活跃的西方国家之一。荷兰外交部和教育文化科学部自2009年开始共同推动将荷兰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与前殖民地国家)之间的“共同文化遗产”促进活动,打造成为官方性质的“共同文化遗产项目”(Mutual Cultural Heritage)。由荷兰驻印度尼西亚、苏里南、南非、印度、斯里兰卡、俄罗斯、巴西和加纳等八个国家的使馆负责具体的资金拨付和项目的优先推广。在2013—2016年的相关政策表述中,荷兰政府的文化遗产外交意图十分明确:“共享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为荷兰提供众多机会……使荷兰的公共外交和经济外交畅通无阻。”在英国外交部和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的支持下,英国文化协会于2015年宣布建立文化保护基金(CPF),瞄准中东、北非12个目标国的濒危文化遗产。其保护的具体内容包括:拯救也门索科特拉群岛的濒危语言,在西苏丹发展建设社区博物馆,恢复喀布尔老城已经失传的手工技艺,保护伊拉克北部的雅兹音乐文化,记录黎巴嫩境内巴勒斯坦和叙利亚难民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作为英国政府官方发展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基金要求所有项目“与英国的文化(外交)关系和软实力相关联,从而使英国与这些受援国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并使英国对这些国家更具影响力和长期的价值。”与英国相似,美国通过负责官方发展援助的政府机构国际开发署(USAID)、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国家人文基金(NEH)和美国国会设立的文化保护大使基金,与本土非政府组织“文物联盟”(Antiquities Coalition)和“国家地理协会”等,共同推动美国在全球的双边文化遗产外交。例如,美国曾在阿富汗战争初期通过国家地理协会和国家人文基金的资助,对阿富汗国家博物馆的文物进行全面的登记记录;美国也在其占领期间斥资推进阿富汗各地的文物保护及国外巡展。美国国际开发署于2021年6月向文物联盟提供了100万美元启动的“保护伊拉克少数民族社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上述皆是美国在双边文化遗产外交方面的最新举措。

三、西方主要国家

双边文化遗产外交背后的战略考量

从西方主要国家文化遗产外交的表象看,它们往往在资金和技术上多有投入,要么帮助在战乱中挣扎的中东、北非等地区的国家抢救濒危文化遗产,要么通过促进前殖民地国家的文物保护,激发所谓的“共享文化”记忆,以期突出自身的“道义形象”和强大的文化软实力,但其背后隐含的多重战略考量仍然值得深挖。

(一)建立在硬实力基础上的软实力缺口战略回补

欧美主要国家的双边文化遗产外交之所以“声势浩大”,无疑是建立在强大的硬实力基础之上的。然而,其在软实力方面的结构性缺口却往往容易被外部世界忽略,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美欧以反恐为名对中东、北非地区近20年的侵略,以及欧洲殖民的历史原罪。而主要欧美国家围绕这些地区的文化遗产外交,恰恰是对其这些软实力缺口的战略性“回补”。

美国自2003年起对伊拉克的大规模军事入侵,紧随其后的恐怖主义组织横行肆虐,不仅是伊拉克民生凋敝的罪魁祸首,更是文化遗产遭受灭顶之灾的根源。表面上如此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美国,其驻伊部队居然曾“将巴比伦遗址作为军事基地,随便挖掘壕沟,并用含有陶器残片、砖块等古物的遗址内部沙土修建路障,填充沙袋。”美国以反恐为由于2001年10月开启阿富汗战争,武力介入阿富汗政府军与塔利班的冲突。这非但未能缓和地区局势,反而造成了严重人道主义危机。当在阿富汗军事存在的性价比持续下降,在中亚建立地缘政治堡垒的图谋破灭之时,美国便毫不负责地直接宣布撤军。与在阿富汗上万亿美元的军事投入相比,美国花在“拯救阿富汗文化遗产”上的区区几百万美元更像是精心计算之下装点门面的公关举措。

作为美国最坚定盟友的英国,既是美军侵略的帮凶,又身负殖民历史原罪。它一边保护伊拉克雅兹迪的音乐文化,一边长期追随美国实施对伊拉克的军事打击;一边拯救也门的濒危语言,一边通过英国顶级军火制造商BAE系统公司向沙特阿拉伯(简称“沙特”)大量出售武器;一边做出保护叙利亚难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姿态,一边支持叙利亚反对派武装对叙政府军的进攻;它固然帮助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建立起了社区博物馆,但作为曾经在当地最有权势的殖民者,英国给南、北苏丹留下的宗教分歧和族群仇恨至今仍持续引发严重的地区冲突和战乱。显然,近些年美、英等西方国家在中东、北非地区频繁进行的文化遗产外交,是以硬实力开道致使其软实力承压之后实施的战略补救措施。

软实力缺口“回补”办法。众所周知,加纳因拥有著名的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古迹埃尔米纳堡与荷兰的殖民历史息息相关。但原本在优先资助国家之列的加纳很快被除名,进而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三国递补,这其中的外交利益计算在于:日复一日的遗产整理工作不及另外三个虽与荷兰历史关联不深、国家实力却很强大的新添加的国家。不仅如此,荷兰在其文化遗产外交中的一些去殖民化的方式也遭诟病。例如,荷兰自2000年开始的文化遗产外交中将“相互”“共享”和“共同”等名词推广开来,使之一度成为荷兰与其前殖民地国家文化遗产交流方面的主流话语。但近年来,这些将殖民者对殖民地人民奴役和压榨的史实模糊化的表述遭到多方质疑。甚至连阿姆斯特丹热带博物馆前馆长艾利克斯(Alex Van Stipriaan)都做出了反思:“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所有文化遗产都与欧洲扩张和殖民主义历史相关,所以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不对称的权力关系……时间和空间上的历史同步性不应该与共同性相混淆……”对此,荷兰外交部于2013年开始采取一种比较微妙的回应方式,即在拓展“共同文化遗产项目”的海外布局和资助的同时,以预算缺乏为由在荷兰本土大幅度削减前殖民地遗产保护领域的公共资金,这直接导致一些保存有荷兰殖民历史铁证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在荷兰本土的关停或合并,其中就包括荷兰最为著名的皇家热带研究所、加勒比与东南亚皇家热带研究所和阿姆斯特丹热带博物馆。这种在海外加大赢得民心和好感的文化遗产项目投入,在本土却极力淡化国民对殖民他国之历史记忆的做法,有着强烈的规避殖民原罪带来的内疚心理之嫌。

(二)以文物保护为幌子,实施对战略对手的多维打击

虽然文化遗产保护总体处于低政治层级,但它也成为西方主要国家打击战略对手的平台。事实上,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利用文化遗产外交抹黑中国的案例屡见不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以下简称“中冶集团”)在阿富汗的艾娜克铜矿项目就是明证。

2008年,中冶集团在阿富汗艾娜克铜矿的开发竞标中胜出,工程也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但项目开工后不久,中国企业就发现位于艾娜克地下的大型佛教文化遗址,于是立刻上报阿富汗政府,美欧主导下的遗址国际保护工作正式启动。时至今日,13个年头已经过去,中冶集团艾娜克铜矿项目仍未复工,其经济损失自不必说,但中冶集团却被莫名扣上“文化遗产破坏者”的帽子。幸有现场一名伦敦大学学院考古系学生的如实记录,才真实还原了美国利用其文化遗产外交伎俩射出的“明枪暗箭”。这名学生写道:“2013年4月的一天,我在艾娜克遗址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画面:来自美国驻阿富汗使馆的多名代表和随行的多国记者在荷枪实弹的安保人员护送下乘坐十几辆军车浩浩荡荡地涌向遗址。他们向工作中的考古专家问了问近期的最新发现,绕着遗址的一部分转了几圈,又拍了几张照片,就直接折返喀布尔……”很快,围绕阿富汗文化遗产的战略性宣传安排就此展开,强调采矿破坏遗址的宣传开始出现;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资助拍摄的纪录片《保住梅斯·艾娜克》随即在阿姆斯特丹国际纪录片电影节首映;美国非政府组织“文化遗产修复联盟”(ARCH)则冲到前台,暗指中冶集团最初的正常开采行为是对艾娜克遗址“有计划的损毁”(planned destruction)。至此,针对中国矿企的抗议活动在泰国、美国和荷兰同时展开。然而,这个表面高喊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ARCH,其初创时的所有理事无一具有文化遗产保护背景,倒是有多名理事与一家美国能源公司交往甚密,而该公司一直有意从前阿富汗矿业石油部获取在阿富汗项目合同。时任ARCH理事之一的前美国驻阿富汗大使扎尔梅·哈利勒扎德(Zalmay Khalilzad)曾公开批评中国矿企和所谓“有利于中国人”的阿富汗竞标体系。更耐人寻味的是,就在仅仅几英里之外的卡尔瓦区(Kharwar),还坐落着一处极为重要的文化遗址,它与艾娜克遗址不仅年代相当,且内藏文物更丰富,还被联合国列为接近彻底损毁的濒危遗迹。但那里除了盗墓猖獗之外,根本无人问津。与美国夹带私货的“文物保护干预”不同,阿富汗资深考古学家阿卜杜·卡迪尔·泰莫里(Abdul Qadir Temori)认为,将艾娜克遗址发掘出的文物置于原地,持续进行在地考察固然是考古的理想状态,但对阿富汗这样一个已经遭受了30多年战乱的赤贫国家而言,这根本无法实现对阿富汗文物的真正保护。其言外之意是,对艾娜克遗址和其文物的原地保护和修缮既不现实也不可持续。事实上,在矿区安保人员到达并封锁现场之前,该遗址早已被因贫困而陷入绝境的阿富汗本地盗墓者多次劫掠和损坏。在美军仓促撤离之后形势更趋复杂的情况下,未来阿富汗文物的命运恐将更加前途未卜。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美国驻阿富汗使馆人员于艾娜克遗址上的现场摆拍,前美国驻阿大使领导的非政府组织对中企的污蔑,以及美国对几乎同处一地的其他濒危世界级文化遗产的置之不理,这一系列举动都指向了美国实施文化遗产外交的一个重要目标:通过文物保护进行全球造势,在国家声望和经济两方面打击战略对手的同时,凸显自身的“文化遗产卫士”形象。

四、文化遗产外交的中国启示

从表象看,无论是多边还是双边层面的文化遗产外交,客观上的确都促进了对一些国家和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治理。尤其是文化遗产保护横贯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等领域的突出作用,正经由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相关举措得以全球贯彻和推进。但同时,隐身于这些表象背后的特定西方国家的战略企图却鲜为人知。因此,文化遗产外交带给中国的启示也必然是多角度和多方面的。

(一)携坦荡历史,促多边文化遗产外交挖潜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主要国家,无论在文化遗产国际保护方面怎样投入,都无法抹去曾经以劫掠、奴役为表征的500年血腥殖民史,无法为由殖民祸根引发且远未绝迹的领土、族群和宗教纷争开脱罪责,也无法否认20多年来其对中东、北非地区的大肆军事入侵。相比之下,中国在历史上不仅没有殖民和侵略他国的历史,还因自身曾经的半殖民地经历与很多亚洲周边国家和中东、北非地区国家一同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需求感同身受。不仅如此,中国在青铜、瓷器、陶器修复和佛教建筑复建等方面技艺杰出,这一切都为中国毫无历史包袱地投入文化遗产外交提供了融洽的文化历史氛围和扎实的技术基础。

在商务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下,中国围绕UNESCO世界文化遗产修复工作,自1998年连续开启了对柬埔寨吴哥古迹的周神庙、王宫遗址和茶胶寺,尼泊尔加德满都国家博物馆内部九层神庙,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希瓦古城,缅甸蒲甘古迹等的援助。在文物援外国际培训方面,中国国家文物局根据2013年同ICCROM签署的《关于合作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培训的框架协议》,多次就“博物馆库房重整”“博物馆藏品风险防范”“世界遗产地监测与管理”等主题与ICCROM共同举办国际培训,将来自37个国家的51名外籍学员纳入其中。凭借自身在文物援外方面的精湛保护技艺和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担当,中国早已完成了从文化遗产保护的绝对受援国向援助国的跨越。可见,中国文化遗产外交的基本模式是:在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以及近年成立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协调领导下,以UNESCO、ICCROM和ALIPH等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的相关项目为依托,通过技术、人员培训、资金等渠道践行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开展多边外交。由于自身存在的巨大保护责任与压力以及西方主要国家在国际层面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先发优势,中国仍是文化遗产外交的后起国家。因此,中国仍然需要在文物援外的覆盖总体数量以及与国际组织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交叉融合等方面,持续推进中国文化遗产外交实践的深入挖潜。

(二)以双边文化遗产外交助推“一带一路”建设

近20多年来,美国在中东、北非地区共发动了4场战争,单在中东地区就至少投放了32.6万枚炸弹和导弹。中国则以2013年正式开启的“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与包括中东、北非地区国家在内各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在经济融合的基础上打造文化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交通、能源等的硬基础设施建设与承托跨境人文交流的软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无缝衔接”,就能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造福世界。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以文物援外为核心的文化遗产外交,恰恰可以夯实“一带一路”倡议的软基础设施建设根基。

在对外援助方面,中国本就以人道主义救助与长期发展援助相结合的特色理念和经验见长。考虑到“一带一路”建设本质上的合作发展性质,中国在建设文化遗产外交对“一带一路”的服务管道时,可继续采纳和借鉴UNESCO、ICCROM、ICOM等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出台的“文化主流化”政策规范和经验,用双边文化遗产外交将人道主义救助和合作发展项目自然衔接起来,努力推动沿线国家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可持续的综合发展。在实践上,目前中国的文物援外工作也的确对埃及、沙特阿拉伯、伊朗、印度、孟加拉国、尼泊尔、缅甸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格外关照。以中国与尼泊尔的“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为例,中、尼两国政府虽较早即有推进相关合作的意向,但因外部势力搅扰及尼泊尔国内党派内斗,一度难以落地。2015年4月,尼泊尔突发8.1级地震,中国政府组织的专业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尼泊尔展开紧急人道主义救援。在了解到尼泊尔方震后重建需求中的文化遗产修复诉求后,中方当即确定在中国援助尼泊尔的震后重建规划中纳入加德满都杜巴广场九层神庙修复项目。随后,来自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中国团队秉持业内广泛接受的“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参与式治理”等文物修复理念和原则,在不断演示并与当地专家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赢得了尼方的信任。尽管这一文物援外项目在2022年才有望完成,但中尼“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其他建设合作却在2019年实现了全方位突破,所签协议覆盖了包括公路、铁路、航空、光纤等的多个互联互通网络。虽然对尼泊尔文物援外不是实现突破的唯一原因,但从其演进的基本脉络和关键节点看,这一过程始于中国对尼泊尔真诚的人道主义救援,在中国对外援助形式之一的文物援外中有效推进,最终落地于双方依托“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发合作。当然,中国的文化遗产外交到底适合于先行,还是与硬基础设施建设并举,或是紧随其后,主要取决于沿线不同国家的具体政治、经济及外交形势和特点,以及中国文化遗产外交的总体战略构想。

(三)开启对中国文化遗产外交的总体战略设计和相关学术研究

从西方主要国家自“冷战”后即已十分活跃的总体文化遗产外交实践,到2013年美国以阿富汗文物保护为借口打击中国,再到2015年之后不断涌现的有关文化遗产外交的西方研究成果,主要西方国家从外交实践到相关学术研究的不断推进都要求中国需从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国家形象的高度开启对中国文化遗产外交的顶层战略设计,并同时辅之以相应的跨学科研究。中国的援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目前主要由商务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稳步规划与推进实施,但我们对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治理的总体认知依然停留在低政治领域,相关项目的参与主体主要偏重文物研究和修复技艺的文物保护技术部门。然而,特定西方国家的挑衅已经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外交提出了现实挑战。因此,有必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治理提升到战略高度,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下的中国文化遗产外交总体战略设计,进一步提升相关文物援外技术部门的战略敏感度。此外,西方国家主导下的文保类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在多边和双边文化遗产外交中的突出表现还提示我们,调动中国的半官方和非官方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潜能,使之依法全面参与政府引领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治理并对接相关国际管理经验和技术规范,也应成为中国文化遗产外交战略安排的重要一环。目前在中国的此类组织中,无论从文物保护技术层面还是从文化遗产外交战略层面,真正具备跨国运作实力的机构数量比较有限,需要政府有针对性地大力扶持。关于文化遗产外交方面的学术研究,中国固然在文物保护标准、原则、技术及遗产人类学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从国际关系,特别是外交学和国际发展学的角度对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治理及相关国家利益维护方面的研究,则仍处于起步阶段。

自“文化”随着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全球推进在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深入主流化以来,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治理就成为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争相发力、推进双边和多边文化遗产外交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各类国际行为体彼此协作,将主权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穿插于人道主义救援和发展援助等的国际援助之中,努力实现横贯文物保护、灾后重建和社会发展的协同增效效应。然而,在其积极正向的总体表现背后,也暗含着特定西方国家多重战略考量的文化遗产外交操作。如何在熟谙文化遗产外交运作路径并防范包藏于文化遗产保护之下的战略威胁的基础上,完善自身文化遗产外交战略的顶层设计,积极推动相关跨学科研究,推进具体外交实践中的深入挖潜,全力配合“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应成为未来中国文化遗产外交的破局之道。


文章来源:

《区域与全球发展》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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